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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海南医保局发布《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去年1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共10条要求内容。其中可以看出2025年集采及执行工作方向及重点。
根据《通知》,海南省医保局指导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升对集采执行情况的信息化监测能力。动态监测每个采购品种、每家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采购金额占比等情况,对中选产品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占同品种总采购量比例偏高、供应配送出现异常的,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示警。
价格方面,《通知》指出,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最高挂网价的非中选产品,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措施。对于将中选或非中选医用耗材部件组合形成高价系统(组套)并大量使用的情形,各级医保部门进行提醒,并约谈、督促中选企业约束代理商和配送企业按规定提供中选系统(组套),必要时应调整配送关系。
《通知》明确,协同推进集采行业综合监管。各级医保部门主动对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推动形成鼓励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导向,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系工作机制做好衔接,联合研判“带金销售”等不正之风,查实问题,依规处理。
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由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必要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审计、纪检监察机关。
耗材带量采购已经基本实现全范围覆盖。此前集采曾存在的执行问题,包括将中选或非中选医用耗材部件组合形成高价系统(组套)使用、回款不及时、集采产品使用进度缓慢等,将迎来深度整治。
此前,武汉市医保局曾通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情况,13所公立医院因未完成集采品种约定采购量。其中,长江航运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冠脉支架采购量不到50%;另有8家医院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未达到50%,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的采购量仅为0。
去年12月发布的《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要组织对本区域医疗机构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中选药品和耗材进院工作。
按照要求,联合采购办公室将按月做好国家组织集采中选结果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定期通报存在采购进度明显滞后、非中选药品和耗材采购量占比偏高等问题的省份及品种;各省级医保部门定期通报执行不力的地市和重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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